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,积极构建一流创新生态,全力打造“四大高地”,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,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争先崛起的支撑引领作用。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2021年度朔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定于2021年10月22日正式启动,为确保项目申报顺利推行,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专项类别
(一)高新技术领域专项
1、新材料领域。新型碳材料、炭纤维复合材料;高岭土材料、陶瓷材料;生物医药材料等。
2、储能节能领域。支持工业节能、建筑节能、交通节能、公共机构节能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;支持煤炭安全开采、煤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、分布式供能研发;支持储能装备研发、离子膜及控制系统;大规模先进储能技术等。
(二)社会发展领域专项
1、公共安全领域。支持食品安全领域应用性科学研究;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;食品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、技术创新和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;支持开展灾害监测预报预警、灾害信息获取、生命搜索救援等领域的科技研究;支持开展天气预报预警、人工影响天气等关键技术研究;支持在生产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其它公共安全领域开展科技研究。
2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。水污染防治、大气污染防治、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与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;支持清洁生产技术、节能环保技术等新技术、新成果的转化应用。
3、医药卫生领域。开展常见病、多发病、地方病、凝难病防治及检测、诊断技术等相关研究,重点支持面向临床医疗、公共卫生实践,具有显著创新性,能够促进技术进步、提高临床诊疗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的应用研究项目。
4、节能减排领域。工业节能、建筑节能、交通节能、公共机构节能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;支持煤炭安全开采、煤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、再制造产业化技术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请单位基本条件
1、项目申请单位应在朔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。非本市属的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及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的研究。
2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,要有书面合
作协议,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。
3、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有项目研究和实施的匹配基础条件,有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,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。
4、项目申请单位、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具有良好的信誉。
(二)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
1、必须为在职人员.
2、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资信,有研究经历和前期工作积累,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,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。
(三)基本要求
1、符合本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。企业单位可由所在县
区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申报,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或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申报。
2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、节能环保要求和其他相关
产业政策。
3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,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、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、明确可考核的目标。
4、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,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
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,知识产权归属明晰。
5、科技成果须在本市地域内实施转化。
三、申报程序
1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,统一用 A4 纸打印,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。其中附件材料需附企业营业执照、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、知识产权权属证明、技术合作协议等主要材料。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,申报书必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。
2、按属地管理原则,经各县(市、区)科技管理部门、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审核、签署意见后,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产业项目管理和平台基地科(地址:朔州市人民政府3楼科学技术局;联系电话:0349-2029435)。
3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月 30 日 18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